沪公技防(2014)012号
各公安分(县)局技防办、各技防工程从业单位:
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8部分:旅馆、商务办公楼》(DB31/329.8-2014)于2014年8月4日发布,并于2014年1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规定,商务办公楼应配置人员身份数据采集传输控制系统。为规范人员身份数据采集传输控制系统在本市商务办公楼的安装使用,市局技防办经走访本市各档次多个商务办公楼单位,广泛听取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及多家技防从业单位的意见,经多次修改,制定了《人员身份数据采集传输控制系统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详见附件)。
自本通知发布起,凡在本市生产、销售、使用人员身份数据采集传输控制系统的,均应持有法定检测机构按照《规范》要求检测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有效期2年)。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