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行业管理与服务
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经公安部领导批准,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基础标委会")于2008年1月23日在北京正式成立。基础标委会由公安部机关业务局、部属研究所、院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质量检验机构、质量认证机构、行业协会以及生产、使用、经销等方面的企业代表组成。基础标委会接受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领导,秘书处挂靠单位为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1号
  负责人:于 锐
  联系人:杨童权
  电 话:010-68773878
  2019年,基础标委会主要完成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成《居民身份网络认证整体技术框架》等12项重要行业标准的制定
  基础标委会秘书处组织相关单位起草了《居民身份网络论证整体技术框架》等12项行业标准,目前完成报批稿。在此系列标准编制过程中,基础标委会秘书处全程参与了标准的预研、调研、论证和起草,并为标准整体技术框架和标准格式总体把关。标准名称如下:
  1.《居民身份网络认证通用术语》;
  2.《居民身份网络认证整体技术框架》;
  3.《居民身份网络认证网络可信凭证和网络标识格式要求》;
  4.《居民身份网络认证认证服务第1部分:认证分级》;
  5.《居民身份网络认证认证服务第2部分:服务接口要求》;
  6.《居民身份网络认证认证服务第3部分:信息获取控件接口要求》;
  7.《居民身份网络认证认证服务第4部分:人脸图像采集控件技术要求》;
  8.《居民身份网络认证认证服务第5部分:人脸比对引擎接口要求》;
  9.《居民身份网络认证信息采集设备第1部分:居民身份证开通网证读卡器》;
  10.《居民身份网络认证信息采集设备第2部分:自助开通网证设备》;
  11.《居民身份网络认证信息采集设备第3部分:批量开通网证设备》;
  12.《居民身份网络认证信息采集设备第4部分:移动终端安全技术要求》。
  二、完成《重点场所防爆炸安全检查》等5项国家标准的制定
  基础标委会秘书处组织并参与起草了《重点场所防爆炸安全检查》等5项国家标准的制定,标准名称如下:
  1.《重点场所防爆炸安全检查第1部分:基础条件》;
  2.《重点场所防爆炸安全检查第2部分:能力评估》;
  3.《重点场所防爆炸安全检查第3部分:规程》;
  4.《爆炸物安全检查与处置通用术语》;
  5.《爆炸物现场处置规范》。
  三、完成《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的修订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制修订计划,基础标委会完成《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的修订。
  四、《保安服务装备配备规范》国家标准的立项
  基础标委会组织起草的国家标准《保安服务装备配备规范》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列入2019年度推荐性国家标准制订计划。
  五、9项行业标准的制修订
  基础标委会组织9项行业标准制修订:
  1.《"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 "标准体系》(已发布);
  2.《全国公安监所网上检查督导系统维护规范》(已发布);
  3.《居民身份证自助取证机》(已报批);
  4.《大型活动用拼接显示系统通用规范》(已报批);
  5.《便携式警用装备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通用技术要求》(已报批);
  6.《光幕靶测速仪校准规范》(已报批);
  7.《保安防卫棍》(已报批);
  8.《人员基础信息采集设备通用技术规范》(起草中);
  9.《执法办案区规范管理信息应用技术要求》(起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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