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行业管理与服务
全国公安机关科技信息化部门2020年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工作概述
  2020年,全国公安机关科技信息化部门始终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实战需要,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及要求,进一步规范安防行业监管,发挥安防行业力量在提升行业影响、服务公安工作、引领技术发展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在推动标准规范的支撑引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积极推动住宅小区智能安防建设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要求,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科技信息化部门积极推动住宅小区智能安防建设。一是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推动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增加安防建设要求。同时,以公安部名义会同住建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意见》《关于印发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推动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明确提出智能安防建设、数据共享应用等要求,为各地推动住宅小区智能安防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二是及时部署各地公安机关科技信息化部门,紧抓国务院部署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支持,充分考虑流动人口规模、治安环境、案发率、管控难度等环境因素,因地制宜提出智能安防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立足职能配合住建部门推动智能安防建设,并在项目具体推进中做好技术指导和把关,督促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35114)等标准规范的规定,加强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和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确保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坚决防止发生滥用视频图像信息侵犯公民隐私的事件。此外,积极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科技信息化部门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技防审查并入施工图联合审查制度,把好新建住宅小区技防建设的联合审查关口。
  江苏省公安厅科技处制定下发《关于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开展智能安防建设的通知》,统筹推进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地区及老旧小区的技防监控建设,加快实现城乡视频监控一体化。将“智慧技防小区”纳入各市新一代雪亮技防建设任务书中对标推进。截至目前,全省46%小区达到省厅智慧技防小区建设标准基本版以上标准。
  浙江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化局为确保“智安小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制定《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通过构建“智安小区”,实现对居民住宅小区的智能化、智慧化管理,提高小区技术防范水平,增强小区安全的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助力小区安防基层基础工作,降低小区发案率,提升小区居民安全感和满意度。
  安徽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化处推动以公安厅名义,联合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印发《安徽省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安防建设内容,并配合安徽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制定《关于推进全省“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突出技防设施作用。
  山东省公安厅信息通信处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两个大抓”暨基层基础建设攻坚战工作要求,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立足岗位职责,紧紧抓住这一政策机遇,结合本地制定“十四五”规划和深入开展“智慧城市”“雪亮工程”建设的有利时机,配合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有计划、有步骤、有保障地共同推进智能安防建设工作。
  湖南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化总队指导推进智能安防小区建设,下发通知,要求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主动作为,密切沟通本地住建等部门,推进智能安防专项建设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整体工作的有效衔接,同时,根据公安部门职责,指导开展智能安防建设,并提出建设的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在省级层面,湖南省公安厅积极向省委政法委汇报,请省政法委牵头协调住建等部门建立社区、小区改造项目联合审查制度,争取公安机关负责其中的智能安防建设,在编制规划、制定技术方案、检查验收等具体工作环节共同把好联合审查关口。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科技信息化总队积极推动将住宅小区技防建设纳入自治区住建厅施工图联合审查制度相关工作,一是多次前往住建厅相关业务处室,就住宅小区技防建设纳入施工图联合审查制度相关工作进行充分沟通协调;二是为摸清全区住宅小区技防建设情况,对全区住宅小区视频监控、可视对讲等安防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摸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针对圈层查控、单元防控、要素管控,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小区住宅等利用智能化信息采集设施、设备,结合公安大数据建设应用,推动自治区公安技防发展。银川市公安局于2018年启动智慧警务社区试点建设项目,制定了《银川市智慧小区建设技术规程》《银川市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老旧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等系列文件,建成智慧警务小区6个,正在新建全要素智慧警务小区33个,重点作用于打击防范、社区管理、人员管控、群众服务等方面。建立24小时自助警务服务区,依托自助办理一体机实现交通、出入境、户政服务等26项业务网上办理。
  二、加大技防管理“放、管、服”工作力度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继续推进安防认证检测机构合格评价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相关精神,继续指导中国安全防范安防认证中心、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认证中心和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规范开展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公共安全行业自愿性认证及检测工作,探索开展机构自愿性认证工作。先后指导安防认证机构开展了防盗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修订,完成了对防盗锁和安防实体防护产品自愿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备案。同时,指导相关认证机构深入研究公共安全行业自愿性产品认证或者机构自行开展的自愿性产品认证的推广方式,通过加强与安防协会等单位的深度合作,推进安防行业认证的社会认可度,为公安机关及社会相关部门选择切实具备安全防范效能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提供有效可靠证明。
  北京市公安局指挥部视频警务和安技防通信保障处积极落实北京市政府政务服务相关要求。依据北京市政府185号令和北京市政府关于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的相关意见,组织督导北京市公安局下属相关单位、各分局,对图像备案受理流程、办理时限、材料收取审核、备案回执送达等工作,严格落实“最大化便民,让群众只跑一次腿”的要求,做到申报材料只限1份电子版、办理时限为6个工作日,《备案回执单》通过电子邮件送达。目前,按照北京市政府关于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工作部署,经商局办,通过网上公安局收取图像备案申报信息,并借用公安网云资源,架设“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打通与网上公安局接口,信息数据全面对接,实现了图像备案网上受理。
  河北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认真做好对全省安防企业的服务工作。按照河北省公安厅要求,对办理的服务业务进一步进行了梳理,简化了工作办理流程,精简了申报材料,方便了企业的申报工作。积极推进技防管理工作,结合省政府的“双随机一公开”任务部署,对各地的技防设施建设应用工作进行抽查,有效推进了社会各类重要区域、部位的技防设施建设。
  山西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进一步转变职能,优化服务,强化安全技术防范行业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一是继续实行技防业务全部审批流程网上办理。二是对2019年以来《山西省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证》已到期未按时申报换证的给予补充办理。三是按照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继续提出对《山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修订。四是梳理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权责清单、审批流程和“互联网+监管”中涉及我支队的事项,及时在平台中修改和补充涉及技防管理的信息,进一步明确权责事项及要求。
  辽宁省公安厅技术防范办公室组织召开全省公安技防政务服务流程优化工作会议,由沈阳、大连、丹东、铁岭四个地市的技防部门负责人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对全省技防政务服务事项流程优化和要素确认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并最终研究确定了全省统一的技防政务服务要素及流程,现已编入《辽宁省公安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以厅机关名义下发全省公安机关执行。
  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改革技防行政审工作,优化技防行业营商环境。一是下放技防行政权力事项,将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省内单位一级、二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核发”以及省级公共服务事项“省内单位一级、二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变更”“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企业出省推荐函”下放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公安局审批,充分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促进企业申办效率。二是制定《广东省技防系统设计方案核准告知承诺制工作指引(试行)》,要求全省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试行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进一步缩减企业时间成本。三是优化技防审批事项,对资格证核发事项部分受理条件进行放宽调整,以此减少疫情给行业带来的不便,帮助企业克服难关;推动技防办证的“两减一即办”;按照省政府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要求,对技防相关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实行全流程网上受理和审批。四是制定技防工程验收新标准,细化了设备安装质量检查,监控设备、标准卡口、人脸卡口、微卡口、视频结构化、视频图像信息库技术验收以及资料审查验收要求。
  三、坚决贯彻落实各项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上海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根据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本市发热门诊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智能感知端建设的通知》和上海市公安局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对本市16个区的发热门诊、发热哨点的智能感知终端安装情况进行督导。二是对本市3634家药店进行智能感知系统建设,所有药店已全部安装并在线使用“零售药店特殊管理药品监管系统”,实现“退烧止咳药”实名登记购买工作。三是为做好本市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安全防范工作,对本市40家指定预约社区接种点和32家临时集中接种点提出相关安全防范设施配置要求。
  浙江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化局积极响应浙江省省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复工复产“三服务”活动的总体部署,发挥浙江省安防协会桥梁作用,联系跟踪企业复工复产运行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由领导带队赴安防行业企业实地调研,指导安防协会开展返岗复工护航“惊蛰行动”,帮助解决湖北籍技术骨干返工问题。
  江西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高度重视疫情发展态势,按照领导小组指示迅速反应,积极指导、引导安防企业抗击疫情、复工复产,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精准有序推动复工复产。一是深入调研,掌握相关情况。多次深入安防协会及相关企业开展调研,详细了解掌握疫情以来省安防协会和企业的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提出解决新措施。组织专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和办法,鼓励江西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继续发挥引领和凝聚作用,为全省安防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通过实地走访、面对面座谈交流、发放工作调查问卷等形式,向广大安防企业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增强企业战胜困难的信心。二是积极应对疫情。指导江西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利用网络、微信等媒介,向全省安防从业企业发布了《关于安防行业要发挥安防技术和产业优势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倡议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办公场所预防临时指南》《江西省安防协会关于支持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倡议书》,引导企业服务大局、克服困难、科学应对疫情。三是筑起爱心慈善力量。疫情期间,江西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及时协同江西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慈善公益委员会、安防基金向南昌大学一附医院捐款,抗击疫情。指导全省安防从业企业积极参加慈善公益募捐活动、《抗击疫情、赣红行动》点击网络捐款行动、“纪念世界人道主义日暨2020赣鄱爱心榜样发布会”等活动。
  湖北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处充分运用视频图像和大数据手段,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科学、鲜活、可靠的图像及数据支撑,有力地服务全省公安机关指挥调度、情报研判和应急处突任务。一是启动应急响应机制,严格落实7×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对重点业务系统开展运行巡检和优化升级工作,排除故障隐患,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同时要求全省全力保障视频图像前端、联络及应用。二是连续奋战汇聚图像,确保指挥调度畅通。根据防疫指挥部和厅领导要求,紧急调度全省各级科信部门开展视频资源汇聚整合工作。经过24小时连续奋战,顺利完成全省定点医院、发热门诊、隔离点及检查站点的视频图像接入及编目工作。在视频图像汇聚编目的基础上,组织研发了现场指挥调度子系统,实现一图展示、一键调度,确保了全省各类医疗场所、物资储备仓库、隔离点、重点防控部位及省际城际卡口视频图像指挥畅通,有力策应了全省态势掌握、科学决策和靠前指挥。三是精确服务疫情防控,快速构建了一系列视频图像大数据应用模型,为全国及本省公安机关提供疫情防控模型服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广西安防行业协会和行业单位的监督指导工作,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下发通知指导会员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为会员单位提供购买口罩对接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口罩短缺问题。劝导会员单位工作人员外出必须佩戴好口罩、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到指定医院就医,让更多人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疫情防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全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贵州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投入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一是火速开发、快速应用贵州110便民服务小程序,对入黔车辆和人员进行快速扫码登记。二是开发了“入境人员身份信息核验系统”,及时补充预警技术手段,通过核验身份证并关联出入境信息,有效甄别境外入黔返黔人员。三是积极协调、全面接入铁路民航等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图像配合厅督察总队每天开展视频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各检查点工作是否规范、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在发现问题时能够及时指出并提出整改建议。四是组织研发了“车辆疫查清”平台,联动了湖北、浙江、河南、广东等疫情严重区域通行的车辆实时信息,并同时部署在公安内网和贵州公安新一代移动警务平台“黔警在线”中,平台具备服务基层一线核查车辆和自动预警功能。五是开展快速排查疫情风险重点人员演练和实战工作。
  四、积极指导行业协会规范化建设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认真贯彻中央深化改革相关任务要求,会同人事训练局、装备财务局、机关党委等部门,督促指导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推进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党建外事等“五分离、五规范”工作。2020年11月,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召开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六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完成“人员分离”任务,并在此基础上完成“机构分离”任务,并且所有脱钩事项全部通过相关职能部门的确认和审核。2020年12月,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向公安部发出《关于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和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脱钩实施方案的批复》,标志着脱钩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北京市公安局指挥部视频警务和安技防通信保障处积极指导北京安全防范行业协会的工作和业务。一是组织视频监控总联调、总验收工作。指导协会起草《2016—2020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总验收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发挥协会资源优势,挑选行业资深专家,组建验收团队,细化考评内容和评优标准,开展验收团队考评业务培训,统一认识,做实做细验收评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与安防协会定期开展重点工作会商总结。对安防协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引导行业协会发挥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现对行业信息的共享和掌控。三是指导推动安防协会建立完善专家库,建立专家库与北京市公安局的协作支持机制。四是指导安防协会继续做好北京市卫健委所属医疗机构技防系统评估工作。五是指导安防协会完成安防企业能力评价工作。监督协会在安防企业能力评价工作中,严格遵守相关规范和要求,认真抓好安防工程企业合规性审核、申报受理、评审、评定、审核、批准、建档等每一个环节,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确实保障能力评价的客观公正。
  上海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指导协助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加强行业管理。一是加强会员数量发展和服务工作,建立会员联系人制度等多项制度。二是强化内部管理,细化内部流程。指导完善协会制度建设,抓好协会队伍建设,加强业务流程管理,制定实施季度考核等工作。三是指导开展业务培训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培训、定期组织业务沙龙,不断提高技防从业员技术能力素质。四是指导协会积极开展行业交流和办好第十九届上海安博会。
  安徽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化处深入指导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工作。一是指导协会获得省级社会组织评估5A级单位授牌。二是顺利举办“数字新基建平安新安徽”中国(中部地区)新基建与数字安防创新应用高峰论坛暨安防产业创新产品展示会、第三届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展现安徽安防行业、企业的竞争优势与发展潜力,宣贯安防系列标准,帮助企业及从业人员全面理解和准确掌握新标准。三是编制安徽公安技防2019年度工作年鉴并报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和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安防行业的监督指导,指导安防协会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安防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积极完善协会制度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协会的党组织建设,以党建引领业务,在两新党工委的领导下,进一步突出党支部政治功能,协会党支部加强对党员进行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三是增强协会的业务能力建设。四是加大宣传和交流活动。
  五、推动发挥行业力量参与安防标准化工作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进一步强化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审查,指导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安防标委会”)推进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联网共享应用标准编制工作,已发布5项国家标准,并会同安防协会、检测机构等单位加强重要标准的宣贯培训,推动重要标准贯彻实施。2020年,安防标委会在编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达到70余项。其中,经批准发布的24项(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22项),完成标准报批稿31项(国家标准6项、行业标准25项),为公安机关和其他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技术防范建设特别是视频监控建设应用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指引和规范。此外,指导安防标委会积极推动国际标准化工作,牵头制定1项国际标准《视频监控系统的信令和协议》,并协调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明确由安防标委会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新成立的TC332“金融机构和商业组织安全防范设备技术委员会”的国际标准化对口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制定国际标准的话语权。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地方标准DB31/T1229-2020《安全防范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现场清晰度要求》、DB31/T32913-2020《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3部分:枪支弹药生产、经销、存放、射击场所》。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在完成《住宅小区智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和《单位(楼宇)智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智能安防标准基础上,全面开展上海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共24部分)系统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启动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3部分金融营业场所》等3项标准修订工作。
  浙江省公安厅颁布ZJGA001-2020《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安徽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化处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智能安全技术防范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 34/T 3698-2020《联网报警运营服务规范》、DB 34/T 3699-2020《智慧社区公共安全安全技术防范建设规范》。
  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依托广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将GD/TC95“广东省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业覆盖范围扩大为:设计入侵和紧急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防爆安检、安防工程、实体防护和人体生物特征识别应用等专业技术领域。进一步满足广东省安防行业标准化制修订需要,促进安防行业发展。围绕技防管理,牵头GD/TC95制定《互联网+视频门禁建设技术规范》《互联网+停车场(库)系统技术规范》及《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其中《互联网+视频门禁建设技术规范》已完成发布,规定了互联网+视频门禁的组成架构、功能及性能要求,并规范了系统建设和布线要求。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安装在住宅小区、出租屋及类似用途场所的视频门禁系统。行业标准的不断推陈出新,为行业树立了标杆,更有利于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重庆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处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对地方标准DB50/T-2020《城市重点区域和重要设施安防井盖的管理规范》进行了评审。该标准由重庆市公安局和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提出并申报,规定了城市重点区域和重要设施安防井盖的管理规范的术语定义、管理方法、通用技术要求等。该标准适用于城市重点区域和重要设施的各类型井盖,对于治安防控、反恐防暴、社会公共安全、城市管理将起到重要作用。
  六、深入开展视频联网建设工作
  天津市公安局图像侦查和技防监管总队不断夯实视频监控建设管理,筑牢建设根基。一是组织召开了全市视频监控网建设工作会议,对下一阶段全市视频监控网建设重点任务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部署。二是针对天津市委提出的对全市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民生保障、重要部位、应急点位等地点、场所的视频资源需求,组织完成一类视频监控点位踏勘、建设方案及预算编制。三是强力推进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四是会同天津市大数据协会、停车业协会共同编制了《天津市停车库(场)车辆视频图像和号牌信息采集与传输系统技术要求》,为推动全市停车库(场)信息数据联网汇聚工作奠定了基础。制定完善《天津市视频监控网系统运维服务工作流程》《天津市公安局图侦技防总队运维服务工作考评及费用给付办法》等流程规范。
  山西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深入推进全省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一是推进全省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智能感知前端建设,构建全省立体化智能化防控感知体系,下发《关于推进全省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智能感知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科学布建视频监控、紧急报警等设备。二是积极推进联网整合,基本实现跨地域、跨部门、跨系统的视频资源共享,截至2020年底,省、市、县三级基于视频专网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已全部建成。三是不断提升应用保障效能。近几年全省视频监控图像信息利用率均达到98%,用于直接破获刑事案件、直接查处治安案件均达到了已破案件的60%以上,为群众及相关部门提供服务数量也逐年提高。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大力开展视频监控联网建设工作,截至2020年年底,全区基本实现了对重点公共区域、主要道路节点、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覆盖,公安厅、各盟市、旗县(市)区公安机关的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和联网平台已经完成建设和级联,公安厅共享平台已经实现与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视频监控共享总平台的对接。
  吉林省公安厅图像侦查总队积极推动完善全省视频监控点位布局体系。一是推动“平安小区”建设,消除城市监控盲区,着力破解关注目标管控及犯罪嫌疑人落地难题。二是推动技防村镇建设,探索构建农村视频监控围墙。采取重点部位政府投资与住宅周边百姓自愿出资相结合的模式,建设接入民用视频监控资源,在互联网上直接开展应用,通过公共点、百姓住宅点、社会点联动应用,构筑起农村视频监控围墙。
  黑龙江省通过视频图像“一张网”,逐级汇聚13个地市及下辖全部县区视频图像资源,基本实现社会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新建视频监控高清率达100%。通过“雪亮工程”重点支持城市建设实现视频图像联网共享,省级公安机关开展向省政府办公厅、省应急管理厅等厅局提供视频共享服务。积极与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沟通,参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将老旧小区改造中技防建设内容纳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要下发的指导性文件。
  安徽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化处统筹协调,积极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一是强化组织制度建设,推动印发《安徽省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管理办法》《安徽省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像资源整合共享管理办法》《安徽省省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像资源使用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省级工作机制。二是深化视频网安全防护,组织全省开展视频监控系统安全漏洞修复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科技信息化总队推动完善“党政领导、发改主导、政法牵头、公安负责、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府各部门视频图像资源联网整合、安全共享和综合应用工作,自治区级视频监控交换共享平台已联网共享政府、党委政法委、教育等多个政府部门视频资源,并实现与国家公共安全视频共享交换平台的联网共享。
  贵州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积极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建设。一是完成贵州公安视频共享服务省级视频图像资源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终验工作。二是完成省级社会视频资源汇聚平台终验工作,继续推动全省社会视频监控资源汇聚工作。
  甘肃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进一步加快推进视频联网建设。通过增加视频监控点位覆盖范围,在充分利用现有前端设备的基础上,继续推进重点公共区域和重点行业领域前端点位高清智能化建设改造,提升重点路段、交通枢纽、人员密集场所、大型活动安保场所等区域卡口采集设备的占比;基于省、市、县三级级联的联网平台和共享平台,有效整合汇聚公安内外部视频图像资源,完成省级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平台与国家交换共享平台(测试平台)联网对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区全面开展技防及视频监控建设应用。一是公安机关视频监控建设应用形成体系、已具规模。公安厅对全区公安视频监控建设应用的总体架构和任务内容进行了规划设计,印发《宁夏公安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规范》,为各地公安机关对视频监控的基础设施、平台支撑、数据管理等提供了指南。二是优化建设布局、构成防控网格。不断加大重点公共区域和重点行业、领域视频监控点位密度,加强住宅小区、农村公共出入口和公共活动场所视频监控建设。三是强化网络传输、推动跨网交互。公安厅统一规划了全区视频网IP地址规划和路由设计,按需扩容网络带宽,实现了区、市、县三级公安视频图像信息级联汇聚与公安网、电子政务网等视频图像信息安全交互,形成了全区公安视频监控一张网。四是搭建系统基座、完善应用功能。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利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为人员车辆精准定位、隔离对象服务管理、风险隐患排查阻断等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七、出台地方政策及规范性文件指导行业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对《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经法定程序,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辽宁省公安厅技术防范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安技防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公科信〔2020〕032号),就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公安技防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下发了《关于做好公安政务服务和技防执法工作的通知》(辽公科信〔2020〕061号),就做好公安政务服务和技防执法工作作出明确要求;起草了《辽宁省老旧小区智能安防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并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
  黑龙江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化总队修订了《黑龙江省视频联网共享平台行政区划目录结构及国标编码定义规则》,进一步加强视频联网共享平台视频监控点位的标准化管理。申报对《黑龙江省技防条例》及其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对涉及技防行业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工作,做了有针对性的调整。把监管的重点从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核准工作的通知》(沪公技防〔2020〕1号)、关于暂停组织召开技防工程评审验收会的通知沪公技防(2020)2号、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展技防工程评审验收工作的通知沪公技防(2020)3号、关于全面恢复技防工程评审验收工作的通知沪公技防(2020)4号、关于开展“规范技防行业管理,助力智慧公安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沪公技防(2020)5号、关于调整2020年度《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核准工作的通知沪公技防(2020)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金店(柜)营业柜台防砸玻璃使用的通知沪公技防(2020)7号。
  湖北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化处、湖北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共同下发《开展湖北省安防行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单位及个人专题宣传的通知》。
  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制定《广东省技防系统设计方案核准告知承诺制工作指引(试行)》,要求全省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试行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进一步缩减企业时间成本;会同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指挥处,联合广东省教育厅研究制定《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联网规范(试行)》。
  海南省公安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技术检测工作的通知》(琼公警令〔2020〕481号),进一步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在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支撑保障作用。
  八、开展公安科技周活动
  河北省公安厅在2020年5月中下旬开展了公安科技活动周活动,制定了《河北省公安机关2020年公安科技活动周活动方案》,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智慧公安兴警惠民”为主题举办公安科技活动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内容广泛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科技宣传活动。通过邀请知名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公安宣传进社区、组织警营开放日等活动,利用车辆设备、宣传展板、展图、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市民群众宣传公安机关科技强警的成果,并开展现场互动,邀请部分群众登上武警巡逻车进行体验,充分显示了公安机关的新形象和战斗力,有效地帮助群众提高科技强警、科技惠民的认知力。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海南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组织举办海南省公安科技活动周活动,采取多种方式推动公安科技进基层,举办海南公安科技成果展。同时在海南省公安厅公安信息网主页,增设“海南公安科技优秀成果展示”专栏,将电子展板在公安网集中展示,以线上形式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开拓视野、交流公安科技成果提供平台,以“点”带“面”,不断提升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技防工作水平。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科技信息化总队按照《关于举办2020年公安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和科技厅《关于举办2020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有关文件要求,紧密贴近“科技兴警”战略,以科技创新应用支持平安中国建设,积极引导各地(市)公安处(局)和各业务警种开展了一系列贴近实战、贴近群众的公安科普活动。一是全区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公安厅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制定科普活动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科普活动效果明显;二是利用便民警务站、公安检查站、驻村工作队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和载体,向当地群众讲解技防知识、发放宣传材料;三是邀请安防建设方面经验丰富的相关公司来藏为相关民警授课,通过授课开阔了民警眼界、拓宽了建设思路。
  青海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联合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西宁市公安局举行了2020年青海公安科技宣传活动,公安科技宣传活动以“科技练兵、创新强警”为主题,坚持科技兴警,突出科技练兵,向全社会普及公安科技信息化知识。通过丰富多彩的方式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安科普活动,宣传应急避险、交通安全、防火防灾防骗防盗抢等安全防范生活常识,让群众近距离接触公安科技,亲身体验公安科技的魅力。8月27日,青海省公安厅举办了一期“公安科技大讲堂”。


全国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名录  

机构名称

地 址

联系电话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安全技术防范与视频应用管理处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4

010-66266548

北京市公安局指挥部视频警务和安技防通信保障处

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

010-85222166

天津市公安局图像侦查和技防监管总队

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2

022-27205281

河北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

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276

0311-66991868

山西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安全技术防范支队

山西省太原市桃园南路59

0351-7388528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15

0471-6550553

辽宁省公安厅技术防范办公室

辽宁省沈阳市岐山中路2

024-86992121

吉林省公安厅图像侦查总队

长春市新发路806

0431-93418345

黑龙江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化总队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45

0451-82696966

上海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

上海市静安区太阳山路38

021-22023461

江苏省公安厅科技处

南京市扬州路1

025-83525952

浙江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化局

浙江省杭州市民生路66

0571-87286656

安徽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化处(信息中心)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70

0551-62801347

福建省公安厅科技通信处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

0591-87094507

江西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       

江西省南昌市赣江南大道1366

0791-87288333

山东省公安厅信息通信处

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85

0531-85123230

河南省公安厅科技处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9

0371-65991155

湖北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

武汉市武昌区雄楚大街181

027-67128301

湖南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化总队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110

0731-84597723

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

广州市越秀区北较场横路5101008

020-83922515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

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

0771-2892302

海南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9

0898-68836218

重庆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处

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555

023-63962613

贵州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

贵阳市宝山北路82

0851-85904884

云南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化处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656

0871-63052792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科信总队

西藏自治区公拉萨市城关区林廓东路26

0891-6311272

陕西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

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二路19

029-86165300

甘肃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98

0931-5156343

青海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

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50

0971-8293506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

银川市北京中路86

0951-6136291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公安厅科技信息化总队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钱塘江路284

0991-558633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

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06

0991-5988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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